今年2月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上海召开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场会,要求从2019年起,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要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;到2020年底,46个重点城市要基本建成“垃圾分类”处理系统;2025年底前,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要基本建成“垃圾分类”处理系统。 这46个重点城市包括:北京、天津、上海、重庆,石家庄、邯郸,太原,呼和浩特,沈阳、大连,长春,哈尔滨,南京、苏州,杭州、宁波,合肥、铜陵,福州、厦门,南昌、宜春,郑州,济南、泰安、青岛,武汉、宜昌、长沙,广州、深圳,南宁,海口,成都、广元、德阳,贵阳,昆明,拉萨、日喀则,西安、咸阳,兰州,西宁,银川,乌鲁木齐市。 不过,目前,“垃圾分类”尚未成为居民的普遍行动和生活习惯,居民生态环境行为还有较大提升空间。 北京市人大城市建设环保委员会主任委员郝志兰介绍,调查显示,居民对垃圾“四分类”知晓率达到了80%,但是居民分类投放的自觉性和参与率仍然较低,对厨余垃圾的准确投放率仅有两成,居民对“垃圾分类”还处于“理念上认同,行动上滞后”阶段。 那么,你对垃圾“四分类”具体了解多少呢? 可回收物
可回收物就是再生资源,指生活垃圾中未经污染、适宜回收循环利用的废物,主要包括废弃电器电子产品、废纸张、废塑料、废玻璃、废金属等五类,是现阶段生活垃圾分类的主要工作和影响垃圾减量的重要因素。 (一)电器电子产品类 废弃计算机、打印机、复印件、传真机、扫描仪、投影仪、电视机、空调机等。 (二)纸类 1、平面纸张:报纸、复印纸、宣传单、包装纸、信封、硬纸板等; 2、纸盒(箱):纸板箱、包装盒(如点心盒、纸巾盒)、牛奶(饮料)利乐包装等。 (三)塑料类 1、瓶类:PET塑料瓶(矿泉水瓶、饮料瓶)、硬质塑料瓶; 2、其他容器类:塑料盒(如冰激凌盒)、塑料杯(如酸奶杯、果冻杯)、软桶等; 3、包装类:塑料袋、保鲜袋(膜)、包装袋(如零食包装袋、快递包装袋)、塑料泡沫、气泡缓冲材料、水果网套、热饮(如咖啡杯)杯盖等; 4、其他塑料制品:废弃塑料文具等。 (四)玻璃类 玻璃瓶、白炽灯泡、碎玻璃、其他玻璃制品。 (五)金属类 金属罐(如易拉罐)、金属盒、其他金属制品、金属文件柜。 (六)办公用品类 沙发、茶几、办公桌、文件柜、椅子等办公家具。 有害垃圾
有害垃圾,指生活垃圾中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物质,必须单独收集、运输、存贮,由环保部门认可的专业机构进行特殊安全处理。 (一)电池类 纽扣电池、充电电池(如手机电池)。不含普通干电池(如1号、5号、7号电池,因具生产已达到国家低汞或无汞技术要求,现作为其他垃圾投放)。 (二)含汞类 废荧光灯管、废节能灯、废水银温度计、废水银血压计、荧光棒等。 (三)费药类 过期药品为有害垃圾,装药片的瓶子可以根据材质作为可回收物投放。 (四)油漆、废农药类 厨余垃圾
公共机构产生的餐厨垃圾,主要为食堂剩菜、剩饭及烹饪过程中产生的菜帮菜叶、肉类鱼虾废弃部分、蛋壳等,做到“日产日清”。纸巾、牙签等不可生化降解,需与餐厨垃圾分开投放。 其他垃圾
其他垃圾,指除可回收物、有害垃圾、餐厨垃圾外的其他生活垃圾,即现环卫体系主要收集和处理的垃圾。其他垃圾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废弃物: (一)纸类、塑料类、玻璃类、金属类废弃物中不可回收的部分。 (二)纺织类、木竹类废弃物中不可回收的部分,如拖把、抹布、牙签、一次性筷子、树枝等。 (三)灰土类、砖瓦陶瓷类废弃物、其他混合垃圾,如清扫渣土、陶瓷碗碟、大块骨头、植物硬壳、枯萎花草等。 注意事项 (一)将回收价值高的可回收物率先分类投放,如报纸杂志、纸板箱、包装盒、PET塑料瓶、易拉罐等,确保这一类可回收物不被混合垃圾污染。 (二)不要将已被污染、潮湿、污溃无法清除的物品投入可回收物收集容器,如被油溃污染的餐盒、食品包装盒等。瓶罐投放前倒空瓶内液体并简单清洗,有瓶盖的不需将瓶盖与瓶体分开投放,确保可回收物收集容器中的其他废品不被污染,尊重和维护他人分类的成果。 (三)不确定是否可以回收(或本指引中未明确说明)的废纸、废塑料,在未被污染的情况下,请先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。 (四)各级公共机构要建立台账,详细记录生活垃圾种类、数量、贮存、移交、去向、处理等情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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